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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3-12-17 10:44: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通知)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通知)
中校函字【 2008 】第 14
                                                   
关于对应《财经网》发表
不实报道,积极做好解释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直属学区:
2008 10 7 日《财经网》记者通过对 2008 9 3 日由党中央印发的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 1995 9 6 日由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进行简单对比后,主观臆断地发表了“党校学历不再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的报道,被搜狐、新浪等各大门户网站相继转载,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总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中央党校校委并提出应对建议。中央党校校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并要求党校函授教育系统在给学员做解释工作时,确定一个统一的口径:
1 、党中央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没有涉及“党校函授学历待遇”方面的内容,是因为从 2008 年起,中央党校函授学历已经停招了,没有必要提及。
2 、中央党校函授学历教育创办与发展,其依据是中发 [1983]14 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等一系列中央文件,按照文件规定,毕业学员享受同等国民教育待遇,特别是中发 [2000]10 号文件(《关于面向 21 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再次明确了党校函授学历的有关待遇问题,因此,新的《党校工作条例》没有必要重申。
另外,中央党校拟在即将召开的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将这一问题予以明确和重申。
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解释工作,消除学员的误解,澄清是非,以正视听,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特此通知。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00 八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中共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简介
                                                     
送:院领导
发:各处(室)、党支部                  (共印 100 份)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办公 2008 10 12                   
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简介
 
中央党校函授教育是根据中发【 1983 14 号、中发【 1984 28 号文件精神,为培养更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由王震、蒋南翔同志倡导,经中央党校校委决定,于 1985 3 月正式创办的。此后,中央党校函授教育得到了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胡锦涛同志就党校函授教育作出过一系列重要批示, 2001 3 17 日批示中指出:下一步党校函授教育要继续在提高教育质量上下功夫。要深化教育改革、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把党校函授教育提高一个新的水平。过去,江泽民同志也曾在百忙之中审阅过党校函授教材,并给予肯定。
二十多年来,在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中央党校函授教育办学体系不断完善,办学质量不断提高,逐步建成了以中央党校为主体、以地方各级党校为依托、有 3000 多所党校参与的遍布全国的联合办学格局于教学管理网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在统一学制、统一专业和课程设置、统一招生、统一教材、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考核等前提下,实现了对全国数十万学员的有效教学与管理,近年来还大力发展现代化远程教学手段,现已成为综合运用函授、面授、电教以及远程网络等多种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实体,成为党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多渠道培训在职党员干部的一种有效形式,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十多年来,中央党校函授教育为党和国家培训了大批领导骨干和合格人才,其中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和省、部、军级领导干部 300 多人,地、厅、局、师级干部 5000 多人,县、处、团级干部 60000 多名,使 300 多万党员干部接受了比较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特别是最近几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新的理论武装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
党校学历,是一种包含马克思理论水平、文化和业务知识、党性要求、领导素质和实践能力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有关党党校学历待遇问题,在中发 [1983]14 号、中发 [1984]28 号、中发 [1985]24 号、中发 [1990]15 号、中发 [1994]5 号、中发 [1995]11 号、中发 [2000]10 号等一系列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中发 [2000]10 号文件特别明确指出:中央党校函授教育要参照成人高考教育的基本要求,结合党校干部教育的特点,严格把握招生、教学、考试等环节,进一步搞好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过以中央党校为主体,吸收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2005 12 月,中央党校校委决定:鉴于党校函授学历教育的任务已经基本结束,自 2008 年起,中央党校函授学历教育停止招生,开始进入转型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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