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校听课评课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3 17:15:4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听课评课范围。一是重大的专题课,二是新开设的专题课,三是外请专家、教授的课必须听课评课。(2)听课方式。一是教研室集体组织听课,教师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二是教师个人选择听课。(3)听课次数要求。教研室负责人每期主体班必须听每位教师讲课一次以上,教师每期主体班必须听其他教师讲课二次以上。(4)评课组织。集体听课结束后,教研室负责人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评课,提出建议,授课教师应根据评课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