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校课题招标制度
(1)主体班专题课的设置,除了教研室根据教学需要另行安排的以外,应采取课题招标的形式。
(2)每期主体班开设的专题课,招标课的数量不能少于三分之一。每位教师至少要有一堂招标专题课。
(3)教师的招标课题范围,可以打破教师个人的教学方向和学科研究方向,对于科研成果转化的专题课,应重点予以考虑。
(4)教研室在课题招标之前,应提前公布课题招标的范围、专题大致要求等。
(5)教师在专题中标后,要及时组织备课,教研室负责人可以查询备课进度,及时检查专题准备情况,如发现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专题课,可以取消其授课资格,重新进行招标。
(6)对于中标专题课的奖励,可以高于教研室安排的其它专题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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