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校新课试讲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1 17:17: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所有新开设的主题班专题课必须进行课前试讲。(2)教师试讲前应有完整的教案、课件和教学提纲,并在试讲前将提纲交给教研室负责人。(3)新课试讲由教研室组织,在试讲前一天通知授课教师做好相关准备。(4)教研室负责人、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并可根据情况邀请有关校领导参加听课。(5)试讲结束后由教研室组织评课,授课教师根据评课意见对所授专题课进行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